一、 招标项目编号: GK2019-036
二、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新疆检察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
1 |
2346600 |
批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签订合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专业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本地化服务机构证明书以及三年的质保承诺书;
6、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承诺书原件;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免费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26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站路226号新疆检察官学院
八、 开标时间: 2019-07-26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站路226号新疆检察官学院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保证金 |
20000 |
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明德路支行 |
3002010129200018670 |
电汇 |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郜峰
联系电话: 0991-2815071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南侧联合办公大厦A座14楼
2、采购人名称: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王治纲
联系电话: 750461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